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资讯 > 2021行政不作为应如何处理?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规定2021

2021行政不作为应如何处理?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规定2021

法律资讯 2021-08-16 22:42:26135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2621个文字,大小约为12KB,预计阅读时间7分钟
【导读】我们都不想遇到行政不作为的情况,行政不作为若被我们遇到了还如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行政不作为应如何处理呢,行政不作为属于什么行为呢,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
我们都不想遇到行政不作为的情况,行政不作为若被我们遇到了还如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行政不作为应如何处理呢,行政不作为属于什么行为呢,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呢,普法知识网小编整理了行政不作为应如何处理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1行政不作为应如何处理?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规定2021

  1、行政不作为的主体

  行政不作为是对行政主体的不作为状态的否定性评价,因此行政不作为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并不限于行政机关,在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非行政机关的其他组织也可以具有行政主体的身份,成为行政权力的行使者和行政活动的实施者。尤其是现代社会,国家行政的范围日益扩展,公共职能不断扩张,许多行政管理活动授权于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实施,这些组织因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取得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地位。

  2、行政不作为的客体

  行政不作为的客体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不作为侵害的、为行政法所保护的利益。考虑到行政主体的一般职责包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促进文化进步、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行政不作为侵害的、为行政法所保护的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行政不作为的客观方面

  即行政主体以不作为的方式,在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不履行法定的程序上的行政作为义务,侵害了为行政法所保护的利益。笔者认为,行政不作为应当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主体负有法定的程序上的行政作为义务,即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基于特定的事实和条件而承担的在程序上为一定行政行为的具体法律义务;二是行政主体以不作为的方式没有履行法定的程序上的行政作为义务,即在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行政主体没有实施任何行为或虽然实施了一定的行为但没有实施法律所期待的最终行为。三是行政主体的不作为状态侵害了为行政法所保护的利益。此外,依循当今流行之社会法治国家理念,建立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有赖于国家的积极有为。

  4、行政不作为的主观方面

  行政不作为的主观方面存在过错。过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故意,即明知自己负有某种行政作为义务,而故意以消极不为的态度对待之。二是过失,即应该认识到自己负有某种行政作为义务而没有认识到,或由于工作中的失误等而导致实际上对作为义务的消极违反。这和因客观原因造成的不能为有所区别。不能为虽也以一种不作为的表象存在,但由于其不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也即没有法律上的意义,故没有在法学上研究的必要,因此不属于行政不作为这一法学术语的涵盖范围。

  2021行政不作为应如何处理?

  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途径:

  一般意义上讲,对行政行为的救济,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途径。

  按照1999年颁布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八)、(九)、(十)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等三类行政不作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按照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四)、(五)、(六)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等到三类行政不作为行为(当然,其中的拒绝颁发、拒绝履行不应视为行政不作为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从上述法条内容来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救济范围基本一致。当然,行政复议的范围表面上看要大一些。但从现在的司法实践来看,凡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政不作为行为都可以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中,两者的救济范围本质上并无差异。

  信访的救济功能不少人尚持疑义。信访的宪法依据是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上述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可见,对于行政行为(当然包括行政不作为),相对人可以通过信访的形式向信访工作机构和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而信访工作机构和有关行政机关必须依照信访条例予以登记、处理、答复相对人。《信访条例》的规定,使信访已经成为了一种法定的救济途径。

  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规定2021

  违法的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的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未履行的状态。

  此定义主要有以下:

  一、法律上的行政义务行政不作为违法必须以行政主体具有法定义务为前提。

  这种法定义务是法律上的行政作为义务,不是其他义务。行政作为的义务来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中国的行政组织法,各行政机关都有法定职责,同时,也有要求行政机关的履行法定职责时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在实体上的行政义务,主要是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应尽到保护的职责;在程序上的义务,由于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尚未出台,行政程序的法定义务主要散见于各单行法律、行政法规及行政规章中,如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表明身份的义务,告知的义务,听取申辩和陈述的义务等。

  二、行政不作为违法以行政主体没有履行法定作为义务为必要条件。

  行政主体的不履行法定义务表现为,行政主体没有作出任何意思表示,或不予接受、迟延办理。如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临人身权、财产权遭受侵害时,具有相应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予以拒绝或不予答复。再如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方提出的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申请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虽然未明确表示不履行但超过法定期限仍不履行,即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表示履行也不表示不履行。这里的"不履行"不是行政主体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是有履行能力却故意未履行、延迟履行。

  三、行政不作为的危害

  1、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直接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政府成立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宪法就像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缔结的合同与协议,在宪法的制定过程中,民众自愿放弃和让渡部分权利是为了给予政府一定的权限以更好的保护好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更好地服务于大众。而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是对民众可期待利益、民众对政府信赖利益的伤害,是政府对民众的宪法上的违约。行政不作为无论是表现为对公共利益维护权的放弃,还是表现为对公民个人利益维护权的放弃,都会造成社会危害后果。设想一下,当公民遭到歹徒的抢劫拨打110,而公安机关怠于出警甚至根本不出警,直接损害的是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公民本可以通过向公安部门求救并获得保护,但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而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又如当公民向有权机关申请授予职业资格证,有权的行政机关无故拖延或者干脆不作说明和告知理由而直接拒绝授予时,这时候公民可能因为行政不作为而无法获得医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等执业证书从而不能从事自己本可从事的职业进而无法获得收入来源,这时,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显然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将导致民众的合法权益受损,若没有法律制度的救济,不将行政不作为纳入司法审查显然有悖于依法治国的方略。因此,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直接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需要得到法律框架内的保护与救济。

  2、行政不作为助长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机关陋习,违反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是机关的一大陋习,官僚主义本质上就是没有树立服务意识,没有存为人民服务之心。而形式主义更是一种隐蔽的官僚主义,虽然表面上都做了或者推来推去而不采取实质性的措施解决实际问题。而行政不作为是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的法律概括和抽象,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法律本质就是不作为,是行政机关没有运用好法律赋予其的职权为民众办实事,为人民服务。同时显而易见的是,行政不作为也肯定是行政机关没有依法行政,未能充分运用好法律赋予其的职权来履行其法定职责与义务。因而行政不作为违反了依法行政的行政法基本原则。

  3、行政不作为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威信与信誉,有损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

  依法行政、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的共同心愿和价值诉求,但行政不作为因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怠于作为而致使民众的期待落空,使政府的目标成为一句空话。行政不作为的根本特征在于行政机关有能力为之,且有义务当为之而拒绝作为。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不仅是政府职能的缺位与错位,更是严重伤害了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感情。行政机关只有通过运用手中的职权履行法律等规定的义务才能获得权威与威信,但行政不作为却消解了行政机关的威信,同时也不利于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网站声明:本文“2021行政不作为应如何处理?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规定2021”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什么人可以获得共和国勋章?被授予共和国勋章享受什么待遇 什么人可以获得共和国勋章?被授予共和国勋章享受什么待遇

    近日,为了隆重表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授予被钟南山共和国勋章。在他之前,8人获颁这一最高荣誉勋章。他们都为国家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是人民的脊梁,民族的英雄,那么什么人可以获得共和国勋章?被授予共和国勋章享受哪些待遇的?下面由...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2021治安处罚会留案底吗?治安处罚会影响政审吗? 2021治安处罚会留案底吗?治安处罚会影响政审吗?

    大家都听说过政审,那么什么是政审,政审的作用是什么,治安处罚会不会影响政审。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治安处罚会影响政审吗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普法知识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哪些?  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2022年为了2万元起诉值得吗?起诉能要回来吗? 2022年为了2万元起诉值得吗?起诉能要回来吗?

      虽然向法院起诉是有效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之一,但是向法院起诉同样是需要支付费用的。有些人会认为不值得去起诉,那么为了2万元起诉值得吗?起诉能要回来吗?法院几天受理呢?针对这些疑问,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希望有所帮助。为了2万元起诉值得吗  为了2万元向法院起诉是值得的!诉讼标的额2万元,案件受理费算...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2022国家法定产假是多少天?产假工资发放标准2022 2022国家法定产假是多少天?产假工资发放标准2022

    什么是产假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普法知识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22国家法定产假是多少天?  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惩治高铁霸座行为就应拿出法律这把“利剑” 惩治高铁霸座行为就应拿出法律这把“利剑”

      近日,在连云港赣榆开往温州南的G7585次列车上,男子颜某为方便自己下车执意坐在靠过道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进行劝导,颜某拒不配合,并用手机公放哀乐。乘警口头警告无效后,将颜某强制带离车厢。最终,颜某因霸座行为扰乱列车秩序且情节严重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来源:央视网)  霸座不文明不说,更有可能触犯法律。此次...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彩票店主冒领顾客奖金会受到什么处罚? 彩票店主冒领顾客奖金会受到什么处罚?

      男子两年前网购彩票中千万大奖,奖金至今拿不到的报道在网上引起高度关注。消息称,西安一男子买彩票中1001万大奖被人领走,后才得知,领走1001万大奖的人竟是彩票店店主的表哥,当事人上诉两年终拿到彩票归属权。彩票店主王某与其表哥的行为涉嫌诈骗,目前姚先生准备报警处理。  如果经过调查情况属实,那么彩票店主面临的将会是刑...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换驾驶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2022更换驾驶证去哪里办理? 换驾驶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2022更换驾驶证去哪里办理?

      驾驶证需要换证的。换证需要准备照片跟体检合格证明。下面跟法律知识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换驾驶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以及更换驾驶证需要多久。换驾驶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准备2张一寸照片,体检合格证明,其中的一张照片贴在体检表的右上方,另一张留着换新证用。  2、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到办证大厅,填写换证申请表,然后把...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是多少?公司拖欠工资到哪里投诉?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是多少?公司拖欠工资到哪里投诉?

    很多企业都经常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很多人由于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都只有放弃索赔。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拨打什么电话进行举报呢?应该去哪里投诉呢?法律关于公司拖欠工自的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普法知识网小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是多少?  对于拖欠工资的...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海南省委原常委童道驰被逮捕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海南省委原常委童道驰被逮捕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4日消息,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亚市委原书记童道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童道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郑州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郑州10大律师事务所排行一览 郑州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郑州10大律师事务所排行一览

    郑州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参考12348河南法网所提供的410所郑州的律师事务所信息,并且根据律所的规模与律所的律师数量,选出了以下郑州十大律师事务所。此排名不分先后,仅供社会各界参考。  郑州10大律师事务所排行一览  1、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7年6月8日,隶属于河南省司法厅。在郑州、北京、上海和...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