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知识 > 反不正当竞争 >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反不正当竞争 2021-03-18 17:28:20148互联网admin本文有860个文字,大小约为4KB,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导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下列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1)虚假标识行为(4种)。即经营者采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与其相近似的名称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下列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虚假标识行为(4种)。即经营者采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与其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的;在商品上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

  (2)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3)滥用优势地位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6类)

  (4)滥用行政权利行为,是指对市场经营活动有影响力的行政主体,出于地方利益或小集团利益,违反法律或公认的市场规则故意对市场进行干预,妨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也指来自经营主体外的直接或间接行政权利作用下的强买强卖的行为。(2类)

  (5)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在账外暗中给对方单位、个人以回扣等其他人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的行为。  (6)亏本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9类)

  (7)强行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销售商品的行为。

  (8)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包括三类,即欺骗性有奖销售、借机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9)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表现为3种: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或者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10)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和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物的行为。

  (11)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5):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条件;泄露标底;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等。投标者不得有下列行为(5):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报价;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各投标人或者评价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突出表现的两种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明确禁止规定。一种是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即投标者之间事先预谋,在投标过程中共同实施某种行为如抬高或压低标价从中谋利的行为;另一种是投标者与招标者的串通行为,他们通过互相勾结,由招标人预先泄露标底,投标人取得竞争优势,非排挤竞争对手。

  网站声明:本文“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简述诋毁他人商誉行为 简述诋毁他人商誉行为

      诋毁他人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竞争利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司法考试对此的关注点,而且也是我们在学习中的难点,请全面把握以下内容:  1.行为人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关键把握是否为竞争对手。如果营业员甲因乙厂不向其支付销售推广劳务费,在顾...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诋毁他人商誉行为 诋毁他人商誉行为

      诋毁他人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竞争利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司法考试对此的关注点,而且也是我们在学习中的难点,请全面把握以下内容:  1.行为人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关键把握是否为竞争对手。如果营业员甲因乙厂不向其支付销售推广劳务费,在顾...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阅读次数:254次我要咨询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1)限制竞争行为的4种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7种行为;  (3)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该法规定的行为。...

    发布于:2021-04-18

    详细阅读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法律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反假冒其他企业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持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等行为,均得责令其停止侵害他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给被侵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行为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

    发布于:2021-04-18

    详细阅读
  • 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部门 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部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可见,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主要是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此外,也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部门。例如,国内贸易部和对外贸...

    发布于:2021-04-18

    详细阅读
  • 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应如何处罚? 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应如何处罚?

      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发布于:2021-04-18

    详细阅读
  • 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会受到什么处罚? 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会受到什么处罚?

    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经营者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于:2021-04-18

    详细阅读
  •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又称“不公平竞争”。在商业领域内所进行的侵犯他人正当权利的行为。关于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学说和立法均不尽一致。代表性的学说有以下几种:(1)凡利用诈欺之手段出售其产品,以及厂商之行为,其目的在于从他人所取得的现状获得利益,或使他人之商品或企业解体,有时尚足以使其商业市场之全部或一部受到打击之行为。(2)所...

    发布于:2021-04-18

    详细阅读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销售伪劣商品,采用贿赂手段以销售或购买商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故意包庇犯罪行为人不受追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新刑法中还规定了侵害他人...

    发布于:2021-04-18

    详细阅读
  • 什么是混淆行为 什么是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发布于:2021-04-18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