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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护理费标准

已解决 来自网友法律知识网的提问 提问时间:2021-10-26 20:46:00 预览次数:76

最佳答案普法网53678位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问:医疗事故护理费标准

  律师解答:

  根据人身伤害说明的规定,护理费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决定。1、收入状况的确定按照人身伤害解释的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通常情况下,个人的收入水平总能够比社会平均的“护理劳务报酬”要高,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的提供个人收入的证明。由于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的。同样存在收入过高必须给予限制的规定,在申报工资收入和收入证明时,实际上不要盲目追求畸形高的金额。2、护理期限根据人身伤害说明的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立能力为止。受害者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立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患者造成长期卧床,需要他人护理的,护理的期限仍然是要经过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程度后,再来确定护理的期限。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医疗司法鉴定的结论对于后期的赔偿数额和期限都是很重要的!3、护理水平应根据人身伤害说明的规定,患者确定残疾后的护理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配合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水平。以前,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可以确定障碍水平和护理依赖度,在鉴定结论中明确护理所需的期限和程度,法院收到鉴定结论后,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护理水平,计算相关护理费用。4、护理人数按照人身伤害说明的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数。在医疗诉讼实践中,经常看到患者住院治疗,全家人护理的情况,从现实情况来看,患者家属护理患者真的需要轮流工作,但法律的规定人员护理为基础。如果患者情况不好,完全丧失自立能力,需要两人护理,往往需要医疗机构的证明书。如患者及其家属无法取得相关证件,应在审判过程中充分向法官说明实际情况,争取法官的支持。

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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