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知识 > 合伙 > 普通合伙人的认定方法

普通合伙人的认定方法

合伙 2021-08-11 23:06:41117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1018个文字,大小约为5KB,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导读】在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促使公司成为每个国家的标配产物。在中国也不例外,公司还得由专门的法在制约着它,那便是《公司法》。作为一个上市公司,法律对它是作了许多要求的,

  在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促使公司成为每个国家的标配产物。在中国也不例外,公司还得由专门的法在制约着它,那便是《公司法》。作为一个上市公司,法律对它是作了许多要求的,例如普通合伙人的责任有哪些?普通合伙人的认定方法又有哪些?针对公司普通合伙人的认定方法的问题,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的认定方法

  1、合伙人使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的,合伙协议应当明确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财产的形式并没有限制。

  3、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5、合伙关系中,参与主体称为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参与主体称为股东。股东只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如何认定是否为合伙关系

  合伙协议是合伙成立与存续的必要条件,合伙协议一般应反映出合伙的实质内容,明确合伙人的权利义务,规定合伙的经营方式等。当事人间是否有合伙协议,法官应从以下三方面加以判断:

  1、当事人间有无书面合伙协议。书面合伙协议是当事人间合伙关系的直接证据,书面合伙协议应对合伙人的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作出规定,合伙人在协议上签字合伙即告成立,不以合伙人是否已出资为成立条件。

  如果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约定立刻出资多少钱,合伙作什么生意,但又约定一方负责日常经营,在合伙期满后负责经营的一方返还另一方的出资并支付利息。显然,这种书面协议仅具有合伙之名,实质为一种借贷关系。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无该合伙组织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登记的,反映出为合伙组织实体和合伙人、出资数额等情况的,应认定当事人间有合伙协议,因工商登记能够反映合伙成立时的初始情况以及变更等情况。

  3、是否有口头协议。没有前两项情况的,但具备合伙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因为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责任在法律上是一种加重责任,所以合伙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法律允许有口头协议。

  口头协议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法官对口头合伙协议的认定应持慎重态度,对当事人有关合伙的陈述、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及证明内容等情况应严格审查,对存在矛盾不能合理解释的,不宜认定为有口头协议。

  三、普通合伙人入伙的相关规定

  1、《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新合伙人,概括的说就是:(1)入伙人是成年人且无精神障碍;(2)获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修订合伙协议,如有必要,还需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入伙后如无其他约定,入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并对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普通合伙人的认定方法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涉及到了这方一面的法律疑惑,法律知识网小编建议您咨询法律知识网官网或者我们法律知识网的律师,他们的专业法律知识将是我们保护自身可靠的保障。

  网站声明:本文“普通合伙人的认定方法”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怎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怎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怎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服务热线:  我想在今年年内与朋友合伙开一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但是为避免风险过大,想通过有限合伙的形式来开设。请问:对于有限合伙的企业国家法律有怎样的规定?  许先生:  根据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合伙企业法》规定,除法律法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是合伙企业的一种,属于非法人。其中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还有特殊合伙。一定程度上,有限合伙这种经营组织形式实现了出资和经营的分离。因此,有限合伙的经营风险远小于普通合伙。但是,即使是有限合伙,其合伙人中也必须要有普通合伙人。那么,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法律知识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政策松绑有限合伙企业促PE发展 政策松绑有限合伙企业促PE发展

      参加第一届中国资本成长论坛的私募股权基金专家表示,目前政策面上对有限合伙企业的限制越来越少,不仅能开立证券账户,也可以成为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东,这将推动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  他们认为,随着二级市场的调整,不少股票估值已和私募基金介入非上市公司的价格差不多,具备了很好的投资机会。  政策松绑有限合伙  私募股权...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问题初探 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问题初探

      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问题是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中的重要问题,本人拟就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合伙人个人债务  要解答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何为合伙人个人债务。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将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区别开来。  所谓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

    发布于:2022-04-01

    详细阅读
  • 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说明:  ①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所谓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也就是说,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先由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承担,即在合...

    发布于:2022-04-01

    详细阅读
  • 合伙人在企业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合伙人在企业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合伙人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和合伙经营者,在企业享有一定的权利,也要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承担相应的义务。通常,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应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在协议中加以规定,依协议执行。但由于某些权利与义务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为指导企业确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并规范合伙人的有关行为,法律对合伙的人部分权利也作了专门...

    发布于:2022-04-01

    详细阅读
  •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  合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五节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个人合伙一经依法成立,即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个人合伙中,各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如:合伙人提供的...

    发布于:2022-04-01

    详细阅读
  • 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权利的概述 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权利的概述

      所谓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系指与合伙人有着某种关连的人,如其法定代理人、亲朋好友、债权人等,因故代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行使应由合伙人行使的有关权利。如参与企业经营或事务执行,以自己的名义领取企业分配给合伙人的经营收益等。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权利不同于代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从事某一行为,前者...

    发布于:2022-04-01

    详细阅读
  •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合伙企业的特点之一就是合伙经营,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代表合伙企...

    发布于:2022-04-01

    详细阅读
  • 技术入股合伙一月保洁公司撤资面临瘫痪 技术入股合伙一月保洁公司撤资面临瘫痪

      曾获"中国杰出青年发明家"、"全国十大杰出务工青年"称号的眉山籍"打工仔发明家"金某将发明专利作为股份,与深圳一公司合作,公司成立刚一个月,深圳方即要求抽回资金。昨日,深圳方又以金借款45万元不还为由将其告上眉山市东坡区法院。  眉山A保洁企业公司原法人代表熊某委托律师在法庭诉称,金某2002年10月9日向熊借款45万元,作...

    发布于:2022-03-15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