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合同范本 > 2021最新项目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2021最新项目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合同范本 2021-09-27 22:35:25168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2091个文字,大小约为9KB,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
【导读】2021最新项目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2021最新项目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 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 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 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______________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_______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签定投资合同。

  风险告知:居间事项要约定的清晰明确,关键注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以居间方式帮助招投标双方违规中标的,会被认定无效。居间成功具体指向何种状态,作为居间合同中居间方的核心义务,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清或者不够明确而导致纠纷的颇为常见。尤其对于居间成功如何界定,分为提供机会和提供中介服务;促成洽谈和促成签约;签订框架协议还是实现款项支付;款项支付是部分还是全部等,关键事项约定的越清楚、明确越能减少纠纷的出现。

  第四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依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3、对乙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他方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企业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达成合作协议。

  风险告知:合同法规定居间方有如实报告的义务,相比较而言,审慎审查的义务则对居间方的要求更加严格。可以根据具体居间内容,考虑居间事项的难易、居间报酬的高低等,具体明确居间方的义务层级。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5、对甲方及目标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秘密予以保密。

  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合同,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 费用与佣金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资款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的支付方式: 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的_____日内支付。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风险告知:合同法规定居间不成功的情况下,居间费用可以由委托方承担,对此,一是由谁承担可以自行约定;二是承担的标准可以具体明确。

  第九条 解除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____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企业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关要求取得约定佣金,并主张佣金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_____%的标准收取违约金,逾期_____日的,乙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

  1.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支付报酬的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4.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网站声明:本文“2021最新项目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