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资讯 > 最高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能否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最高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能否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法律资讯 2022-01-22 20:08:17243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2569个文字,大小约为12KB,预计阅读时间7分钟
【导读】【裁判要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不能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一般来说,经人民法院确认的案件事实应在裁判文书中有明确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不能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一般来说,经人民法院确认的案件事实应在裁判文书中有明确无误的记载或表述。而裁判文书中的裁判理由,则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或其他争议事项作出评判的理由,以表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或其他争议事项的裁判观点。但裁判理由部分所涉的相关事实,并非均是经过举证、质证和认证活动后有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因此不能被认定为裁判文书所确认的案件事实。一般来说,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无论在事实认定还是裁判结果上对于其他案件均不产生拘束力和既判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最高法民申7088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州乾顺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陂东路20号大院内自编3号一楼113房。

  法定代表人:杨*斌,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广东金海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广东金海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底楼。

  法定代表人:樊*,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广州乾顺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顺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民终2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乾顺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支持乾顺公司一审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认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的复议决定书在‘本院经审查认为’部分的论述不属于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不能以此认定滨江公司构成侵权。且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滨江公司不存在乾顺公司所诉的侵权行为”,明显错误。广东高院复议决定书现已生效,该复议决定书所认定的滨江公司侵占土地、妨害执行的事实,属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裁判文书所认定的事实。二、江苏高院否定乾顺公司对滨江公司在案涉土地上实施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的行为构成侵权的主张,缺乏依据。(一)滨江公司未经土地权利人乾顺公司同意,并违抗查封该宗土地的执行法院责令停止施工的命令,在案涉土地上实施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后交由其控股的香山旅游公司运营,属于故意侵占土地、妨害执行。(二)乾顺公司取得案涉土地使用权时,该土地规划虽然变更为绿地,但土地使用权证仍载明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且案涉土地在评估时也以住宅用地为标准。因此乾顺公司有权按照住宅用地标准要求滨江公司赔偿土地占有使用费。(三)政府提前收回案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补偿款与乾顺公司主张的本案占有使用费赔偿之间没有因果联系。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乾顺公司再审请求以及理由,本案再审审查焦点为:一、滨江公司是否应对乾顺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内容能否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一、关于滨江公司是否应对乾顺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一般侵权责任中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存在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因此,判定滨江公司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需要围绕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展开,只有滨江公司的行为满足以上要件,才能认定滨江公司构成侵权并需承担赔偿责任。本院认为,乾顺公司有关滨江公司构成侵权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具体分析如下:

  (一)乾顺公司已默认案涉土地作为公共绿地的属性,因而对滨江公司的行为负有容忍义务。本案中,早在乾顺公司2008年拍得案涉土地使用权的两年前,该土地性质已经规划调整为绿化用地。在乾顺公司竞拍案涉土地使用权时,估价报告中已就此予以载明,且土地估价亦已反映因土地用途对土地价值带来的影响,乾顺公司在参加竞拍前也对案涉土地进行了实地勘查。以上事实表明,乾顺公司在竞拍时已经知晓案涉土地作为公共绿地的现状。在此情况下,乾顺公司仍参加竞拍并在竞拍成功后支付拍卖价款,完成拍卖手续,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乾顺公司的上述行为应视为对案涉土地规划用途的接受,亦即乾顺公司已默认案涉土地作为公共绿地的属性,因此应当容忍公共部门在案涉土地上进行公共绿地建设的行为。滨江公司作为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根据政府规划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的通知》及其附件《苏州市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表》对案涉土地进行绿地建设,其行为符合绿地用途规划要求,并未超出乾顺公司的默认,因此并未侵害乾顺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二)滨江公司的行为未对乾顺公司造成损失。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一般包括行为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或行为人限制、剥夺权利人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权能所造成的损失。但滨江公司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首先,根据现已查明事实,滨江公司按照规划用途对案涉土地进行施工,施工行为仅限于提升该土地的绿化功能,并未破坏土地的绿地性质,如前所述,滨江公司的行为属于乾顺公司应当容忍的范围。其次,该绿化行为客观上也未对案涉土地造成破坏,因此未导致乾顺公司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受到减损。当地政府在评估收回案涉土地补偿款时,已经充分考虑了案涉绿地开发的预期收益以及物价上涨指数等因素。在一定意义上说,滨江公司根据政府指令对案涉土地的绿化功能进行提升的行为也可以被认定为是对案涉土地的有益管理,而非侵权行为,遑论因此而遭受损失。再次,乾顺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因滨江公司的开发行为影响案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权能而遭受经济损失。乾顺公司主张的土地占有使用费是一种并未实际发生的机会成本,这种机会成本的产生以交易机会切实存在为前提。综合本案证据来看,没有证据证明乾顺公司在2013年3月13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将案涉土地使用权有偿让渡或许可给他人。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和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之规定,乾顺公司有义务服从规划管理并按照规划用途使用土地。如前所述,乾顺公司在拍得案涉土地使用权时即明知案涉土地规划已变更为绿地,且该土地在拍卖时已由当地政府规划并建成公益性公园。因此,乾顺公司在拍得案涉土地使用权时知晓其无可能自行或许可他人按照原土地使用权证上载明的用途使用案涉土地,因而其所主张的机会成本并不存在。

  (三)滨江公司对案涉土地实施的绿化提升行为不具有主观过错。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对案涉土地进行土地规划的编制,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对相应规划的批准,均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履行政府法定职责的行为,上述行为符合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滨江公司作为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据此对案涉土地进行建设施工,不具有侵害乾顺公司权利的主观过错。

  二、关于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内容能否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乾顺公司主张,广东高院(2017)粤执复281号复议决定书中“本院经审查认为”部分应被理解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三条第五项中规定的“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本院认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不能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民事诉讼裁判文书所确认的案件事实,是在诉讼各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人民法院通过开庭审理等诉讼活动,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诉讼中的争议事项,通过举证、质证和认证活动依法作出认定的基本事实。一般来说,经人民法院确认的案件事实应在裁判文书中有明确无误的记载或表述。而裁判文书中的裁判理由,则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或其他争议事项作出评判的理由,以表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或其他争议事项的裁判观点。裁判理由的内容,既可能包括案件所涉的相关事实阐述,也可能包括对法律条文的解释适用,或者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二者之间的联系。但裁判理由部分所涉的相关事实,并非均是经过举证、质证和认证活动后有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因此不能被认定为裁判文书所确认的案件事实。一般来说,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无论在事实认定还是裁判结果上对于其他案件均不产生拘束力和既判力。因此,乾顺公司主张的广东高院(2017)粤执复281号复议决定书中“本院经审查认为”部分应被理解为民诉法解释规定的“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的申请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乾顺公司的再审请求与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广州乾顺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李延忱

  审 判 员  王 珅

  审 判 员  郁 琳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法 官 助 理  高 玥

  书 记 员  汤陈**

  书 记 员  李菊影

来源:法律籍汇

  网站声明:本文“最高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能否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非法狩猎野猪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狩猎野猪构成什么犯罪?

      河南南阳,因野猪糟蹋庄稼,导致农田麦子损失30多亩,100多亩玉米也被吃了70多亩,庄稼绝收。农民夫妻为保护庄稼三个月内猎杀8只野猪被判刑。那么野猪也属于保护动物吗?猎杀野猪会构成什么犯罪呢?  按照规定,野猪虽然不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三...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惩治高铁霸座行为就应拿出法律这把“利剑” 惩治高铁霸座行为就应拿出法律这把“利剑”

      近日,在连云港赣榆开往温州南的G7585次列车上,男子颜某为方便自己下车执意坐在靠过道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进行劝导,颜某拒不配合,并用手机公放哀乐。乘警口头警告无效后,将颜某强制带离车厢。最终,颜某因霸座行为扰乱列车秩序且情节严重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来源:央视网)  霸座不文明不说,更有可能触犯法律。此次...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2021最新酒驾处罚标准 酒驾撞死人判刑吗? 2021最新酒驾处罚标准 酒驾撞死人判刑吗?

    新交规加大了对饮酒和醉酒驾驶的处罚,但新交规实施后,依然还有很多人怀着侥幸的心理进行酒后驾驶,那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201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跟着就问法律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1最新酒驾处罚标准  (一)酒后驾驶:  1...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为您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相关新增罪名 为您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相关新增罪名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在原刑法第134条后增加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罪名,同时修订了部分条款,提高了安全生产事前问责的严重度。这里,为您重点解读11条相关罪名。  一、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重婚罪坐牢的几率大吗?重婚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重婚罪坐牢的几率大吗?重婚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长时间生活。那么法院判重婚罪坐牢的几率大吗?重婚罪有小孩了法院怎么判?普法知识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重婚罪坐牢的几率大吗?  重婚罪坐牢的几率,首先要看证据的...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2022深圳婚假法定多少天?深圳婚假是领证多久后有效? 2022深圳婚假法定多少天?深圳婚假是领证多久后有效?

      按照法定年龄结婚的男女,可依法享受婚假待遇。不同城市的婚假规定可能不一样,今天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了2022深圳婚假法定多少天?深圳婚假是领证多久后有效的法律知识内容,欢迎往下阅读了解,希望有所帮助。...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2021年欠多少钱可以起诉?欠5000块钱值得起诉吗? 2021年欠多少钱可以起诉?欠5000块钱值得起诉吗?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拖欠债权人欠款不还的情况是非常多的,债务人拖欠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而提起民事诉讼是比较麻烦的,那么欠款5000块钱不还值不值得起诉?下面由普法知识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欠多少钱可以起诉?  法律并没有对起诉金额进行限制,只要存在欠款事实,且满足起诉的条件就可以到法院提起...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讨彩礼未果告上法庭 彩礼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讨彩礼未果告上法庭 彩礼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我国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一方借婚姻索取另一方财物的,另一方可主张返还。但女儿婚后向母亲讨要被保管的彩礼未果,并将母亲告上法庭,这事儿还并不多见。  长春双阳22岁的女孩小美(化名)因12万元彩礼,与自己的亲生母亲反目闹上法庭。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小...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海南省委原常委童道驰被逮捕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海南省委原常委童道驰被逮捕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4日消息,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亚市委原书记童道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童道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成都前十律师事务所 成都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成都前十律师事务所 成都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成都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参考12348四川法网所提供的518所成都的律师事务所信息,并且根据律所的规模与律所的律师数量,选出了以下成都十大律师事务所。此排名不分先后,仅供社会各界参考。  成都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1、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系四川30余家律所主任及主要合伙人为响应司法行政机关倡导,本...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