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资讯 > 警方通报男子持棍打死电动车司机 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

警方通报男子持棍打死电动车司机 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

法律资讯 2021-09-14 22:57:1792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632个文字,大小约为3KB,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导读】9月13日17时33分许,浙江温州瑞安市塘下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感情纠纷驾车碰撞被害人并实施故意伤害,后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经现场抢救无

  9月13日17时33分许,浙江温州瑞安市塘下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感情纠纷驾车碰撞被害人并实施故意伤害,后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全力追捕中。如有知情下落者,请立即联系警方。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

警方通报男子持棍打死电动车司机 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是如何认定的

警方通报男子持棍打死电动车司机 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网站声明:本文“警方通报男子持棍打死电动车司机 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