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彬州市148法律服务所积极帮助特困户依法维权
2021年4月20日下午,彬州市义门镇豆家湾村的特困户郭岁胜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了彬州市司法局,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彬州市148法律服务所,对该所法律工作者张高锋帮助其依法维权,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2020年6月,经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彬州市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张高锋为郭岁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行代理。2019年10月4日,郭岁胜步行至彬州市豳风街百姓家居小区门前路段,在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轿车碰倒,之后又被另一辆小轿车碾压,致其胫腓骨骨折、鼻骨骨折等多处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花费了费用4万余元,车辆驾驶人只赔偿了他8500元的医疗费后,再没有支付剩余费用。郭岁胜家庭只有其一人,平时以收废品为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就更无经济来源,让本来就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
接到案件之后,代理人张高锋积极为其搜集证据、参与调解、参加庭审,据理力争,该纠纷先后经彬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和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 判决被告及保险公司赔付受援人医疗费等赔偿款共计45255.08元,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精湛、维护公平;优质服务、捍卫正义”,一面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肯定,更是法律工作者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践行法律服务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房建涛 张高锋 韩永国)
作者/来源:各界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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