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资讯 > 朱婷报案称网民造谣诽谤 造谣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朱婷报案称网民造谣诽谤 造谣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资讯 2021-08-12 22:40:08164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978个文字,大小约为5KB,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导读】东京奥运会中国代表团取得了辉煌的战绩,追平了历届奥运会境外参赛的金牌纪录。这一届比赛里,我们在乒乓球、举重和跳水等优势项目上收获满满,田径项目则取得了明显突破,当

  东京奥运会中国代表团取得了辉煌的战绩,追平了历届奥运会境外参赛的金牌纪录。这一届比赛里,我们在乒乓球、举重和跳水等优势项目上收获满满,田径项目则取得了明显突破,当然,也有个别以往的优势项目,最后却遗憾早早出局,尤其是备受期待的中国女排,作为里约奥运会的卫冕冠军,以及2019年世界杯冠军,我们这一次也是带着冲击金牌的目标而去,但遗憾的是,在遭遇3连败之后,我们提前两轮出局,爆了一个不小的冷门。

  而在中国女排出局之后,各种关于女排输球的“原因”层出不穷,谣言四起,甚至有个别自媒体造谣女排输球是因为内讧,因为球员接广告等等,各种让人气愤的理由,成为了个别自媒体博人眼球吸引流量的工具,为了获得更多流量,他们不惜对女排姑娘们各种造谣抹黑,哗众取宠,尤其是中国女排头号球星朱婷,更是成为了他们口中的众矢之的。

  但众所周知,朱婷因为手腕韧带撕裂,在奥运会之前一直都是带伤坚持,为了避免错过本届奥运会,她没有选择手术,而是采取保守治疗的方式,目的就是为了能够站上奥运会赛场帮助中国女排赢球,但遗憾的是,因为在比赛中伤势带来的影响超出预期,所以没能打出巅峰表现, 而部分激进的球迷更是把矛头对准朱婷,认为是她的表现害了中国女排。

  实际上,只有运动员能够体会带伤作战的不容易,朱婷为了帮助球队,做出如此大的牺牲,在比赛中甚至疼到手腕失去知觉,也咬牙坚持,但最终却换来这样的指责,实在让人愤慨。而朱婷在回国之后,看到网络上的这些谣言,她非常愤怒并选择报警,希望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名誉,追究造谣者、抹黑者的刑事责任。

  朱婷在社交媒体上晒出了自己的报案回执并写道:“已公证,固定证据,已报案,请求追究刑事责任,下一站,人民法院。”

  朱婷的这番话已经明确告诉造谣者,接下来将会通过法院进行起诉,让他们为造谣复出代价。朱婷晒出了一份公证书的封面,以及一份报警回执,里面报案内容写着:“有网民在网上虚构中国女排队员朱婷的谣言,故意抹黑朱婷。经核,该案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造谣诽谤罪立案标准

朱婷报案称网民造谣诽谤 造谣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造谣诽谤罪判几年

朱婷报案称网民造谣诽谤 造谣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站声明:本文“朱婷报案称网民造谣诽谤 造谣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