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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规:婚内出轨不再是道德问题了,还将受到法律严惩

法律资讯 2021-04-14 14:21:03120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2040个文字,大小约为9KB,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
【导读】《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与我们息息相关,每个人从出生到去世都离不开民法。大到签订合同、成立公司,小到缴纳物业费、处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民法典与我们息息相关,每个人从出生到去世都离不开民法。大到签订合同、成立公司,小到缴纳物业费、处理婚姻纠纷,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要能够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的出台,让许多没有“定论”的案件,找到准确的裁判依据;让很多平时生活中颇具争议的“麻烦事”有了明确的“说法”。

  大家都希望好人有个好结局,可在现实中看到更多的,是赤裸裸的人性,特别是婚姻家庭案件,关于背叛和迫害的方式总是层出不穷,难以置信。

  对于某些人来说,生活有时就是这样暗淡无光,但真诚的人并不会因此而得到回报,所以在帮助这些客户的过程中,我们除了竭尽所能为他们提供最好的服务外,还会尽量给予他们温暖的关怀。

  但是不管如何挽回和弥补,总会有这样的遗憾,法律上可以维权,但是道德上不一定可以补救,但是这种情况或许可以在2021年因为《民法典》已经正式生效…

  世界婚姻之苦与不公

  婚姻外遇——婚姻中最大的杀手之一,即使婚姻一方的外遇并未直接导致婚姻的终结,但却打响了猜忌、怀疑和伤害的第一炮,随后矛盾不断升级,当达到一个临界点时,就像积聚在密室中的火药桶,随便发生一件事,就会引爆它,然后直接爆炸,让早已布满裂痕的婚姻体无完肤,瞬间崩塌。

  但是问题是,造成这样一个悲剧的原因,即使问题几乎全部出现在夫妻中的某个人身上,也往往很难让他(她)承担责任。

  有些妻子多年来忍辱负重,照顾年老的孩子,丈夫却婚内出轨,将共同财产悄悄转移给第三者。等到妻子发现的时候,家里的财产早已所剩无几,妻子还未适应,便迫于丈夫的压力离婚,最终净身出户。

  还有一些企业家是出于信任而让位于他们的妻子。其结果就是妻子在掌握实权后,反变心肠,拆散丈夫与公司的关系,等共同财产变成个人财产后,果断提出离婚,让企业家不仅失去了公司,还浪费了半辈子积攒起来的资产。

  甚至有的”老实人“苦心抚养儿子多年,直至成年,结果被妻子告知这是别人的儿子…

  当我们接受了这些受害者的委托后,尽管我们努力为他们争取到应有的权益,但仍然遗憾的是,未能让过错方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

  虽然最终胜诉了,但对方也只是吐出了一部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过错成本太低,让出轨方基本没有任何悔意。

  因此在婚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个荒诞的现象:好的一方白白受辱,无良知的一方在夺走了自己的利益之后,漠不关心地扬长而去,凄凉的总是有心人。

  有这么多这样的案例,我们也会有这么多的感触,就像广大的受害者一样,由衷地希望能出一个规则:让脱轨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民法典》新规:婚内出轨不再是道德问题了,还将受到法律严惩

  《民法典》于今年正式生效,其婚姻家庭编对此种情况作了规定,涉及无过错方的权益保障问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01

  对导致离婚的其他重大过失,无过失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在原《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对损害赔偿的规定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有配偶者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其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要求同居持续一定时间,在现实生活中,这一情形很难认定,而且很多离婚案件中,过错方没有这一点,但有几次出轨、有婚外生女或犯下强奸罪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都给配偶及婚姻造成了巨大和持续的伤害,而《婚姻法》只列举了上述四种情形,对于其他不属于重婚、同居、家暴、虐待和遗弃等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却没有法律依据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他们和她们的赔偿请求常常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其他严重过失”的行为在民法典中被列为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如果对方有严重过失,如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无过失方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可望得到法院的支持。

  02

  对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照顾到无过错方的利益

  前一次《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作了如下规定:“离婚时,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民法典》中增加了一条规定,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这就是说,如果婚姻一方有过错行为,无过错一方就有明确的法律基础要求分割财产。

  《民法典》颁布后,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加大,如果你是无过错方,请一定要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大胆拿起法律的武器,假若离婚,要在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此小编还想做一个温馨的提醒,怀疑和猜忌对婚姻的破坏是很强大的,当事人必须认真判断:婚姻是否真的不可挽回,是否真的心灰意冷,是否真的没有悬崖勒马的余地?

  离异,分割的是感情、财产和子女,婚姻作为一种亲密关系的结合,需要的是忠诚与维系,需要的是信任与真诚。当今这个人口高度流动的社会,人人都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人际交往机会,当然不乏有人会去寻找新的感觉。

  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对于躁动不安的人来说,更多的是一种警醒,对于不忠的人来说,更多的是一种惩罚;正如民法典中所说的,我们希望,每一对夫妇都能“忠诚、尊重、关心”,能够抵挡住一切诱惑,拥有法律的保护。

  通过上面的法律解读,我们可以看出,知法懂法有多么重要!

  您如果不懂法,很多时候一旦犯糊涂,就容易干出违法的事,最后让自己后悔不已。

  我们知法懂法,并不是为了钻空子、投机取巧,而是为了在关键时刻能够为自己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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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大利著名的法学家切萨雷 贝卡利亚说:让法律的力量跟随着我们,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时刻约束并指导我们的行为,让法律变成我们的生活方式。

  学法懂法,便可眼明心亮,能洞察社会上的大事小情,懂得规避风险,在涉及纠纷时,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在社会生活中游刃有余。

  如果我们不掌握人生必备的法律常识,就会在工作生活中埋下很多隐患,如同“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渊”,小则丧失钱财,大则危及生命安全。不学法的人,终将会为自己的无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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