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与民法典的关系
物权法 2021-03-15 15:47:03339互联网admin本文有193个文字,大小约为1KB,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导读】物权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法典的制定采用零售方针,先完成民法的各个部分,再合成民法典。按此方针,我国于1982年制定了商标法,1984年制定了专利法,1985年制定了继
物权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法典的制定采用“零售”方针,先完成民法的各个部分,再合成民法典。按此方针,我国于1982年制定了商标法,1984年制定了专利法,1985年制定了继承法,1986年制定了民法通则,1990年制定了著作权法,1991年制定了收养法,1995年制定了担保法,1999年制定了合同法,2001年修改了婚姻法,2007年制定了物权法,主要民事单行法出台后,可再研究编纂民法典问题。
如何编纂民法典,本文的看法是:民法典不求大但求全,民法典民事权利点到为止,民法典与民事单行法并存,民法典是民法通则的扩写。民法在扩张,不能搞“大而全”的民法典,民法通则式的民法典与民事单行法共同构成中国民法。
网站声明:本文“物权法与民法典的关系”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