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知识 > 破产法 >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法 2022-01-13 22:36:2970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1070个文字,大小约为5KB,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导读】俗话说商场如战场,意味着企业经营者在商业贸易往来中必须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否则稍有不慎就会落得经营不善、申报破产的下场了。那么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

  俗话说商场如战场,意味着企业经营者在商业贸易往来中必须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否则稍有不慎就会落得经营不善、申报破产的下场了。那么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

  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③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

  《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1、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关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三、公司破产后果有哪些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的信息,由上可知,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在支付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网站声明:本文“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都是有股东的,如果公司破产肯定也会影响到股东的利益。那么,问题来了,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破产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  一、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企业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破产企业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核心内容:企业破产不仅涉及到企业的一般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而且涉及与破产企业订立合同相对人的利益。破产法将履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赋予破产清算组,且这一权利为单方面权利,然而,法律既未规定决定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条件或标准,又未给合同相对人以申辩的权利,甚至未授予法院以裁量权。在本文中,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将为您介绍破...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企业在申请破产的时候,此时就需要有一个专门的管理人来对企业的相关事项做出处理的,我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管理人也是可以获得一定报酬的,接下来就由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的相关内容。  一、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各国存在三种立法例:  1、法院指定管理人  ...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论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之构建 论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之构建

      核心内容:破产管理人是否要有一个报酬基金,在这个问题里面有些专家就提出了这个制度构建的问题。那么能否构建成功呢?有什么其它看法呢?下文法律知识网小编将和您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以下简称"《报酬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报酬根据...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的三种基本形式 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的三种基本形式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其执行职务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破产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关系到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因此,各国破产法都非常重视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就监督机制的具体内容而言,尽管各国破产立法的规定各不相同,但总的说来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内部监督。这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实施后管理人制度凸显五大难题 实施后管理人制度凸显五大难题

      去年开始实施的新的企业破产法代替了过去试行了20多年的旧破产法。在新破产法中引入了国际上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并在第三章对这一制度作了专门的规范。管理人贯穿于破产程序的全过程,并在独立性、专业性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优势,是新破产法的一大创新。但是,管理人制度在实践中还是出现了一些缺陷——主要集中在管理人定位...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 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

      当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宣告破产后,按一定的优先程序清偿债务,那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接下来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  公司在破产清算期间,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对破产公司进行处罚。...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里是需要的,这个破产管理人怎么确定,方式无外乎两种。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采用的是按标...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国家破产”不过是黑色幽默 “国家破产”不过是黑色幽默

      前天起,国内多家财经报纸,纷纷报道全球金融危机已把多个国家拖入"国家破产"的边缘。其中,北欧小国冰岛首当其冲,巴基斯坦摇摇欲坠,韩国有可能步其后尘。全球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近日发布评级报告(警告),面临"国家破产"边缘的国家还有一长串。昨日中午笔者与朋友聊及此话题,把其视作黑色幽默。  冰岛人口区区32万,不及长三角地...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的主体条件 破产管理人的主体条件

      核心内容:破产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下面由法律知识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关注...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