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知识 > 破产法 > 破产分配比例如何调整

破产分配比例如何调整

破产法 2022-01-13 22:03:5897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1017个文字,大小约为5KB,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导读】对于公司破产或者是个人破产都是需要进行相关的财产分配的,那么我们对于上次公司如果要破产的话,是要进行分配相关的财产问题,接下来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分配

  对于公司破产或者是个人破产都是需要进行相关的财产分配的,那么我们对于上次公司如果要破产的话,是要进行分配相关的财产问题,接下来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分配比例如何调整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破产分配比例如何调整

  上市公司重整的大体思路分为两种:保留主营业务、买壳上市。

  (一) 保留主营业务模式

  该种重整模式适用于那些主营业务良好,但由于规模扩张过快或者为第三方提供大量担保而陷入债务的企业,如S*ST海纳、*ST宝硕。该种模式和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有许多共同点,可以通过获取现金流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和偿还债务。该模式可以参考下文的非上市公司重整模式,在此不作赘述。

  (二) 买壳上市

  大部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采用该模式,采用第一种模式实现重整的上市公司少之又少。所谓买壳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并且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通过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

  二、非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模式

  从具体操作模式上看,非上市公司重整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

  1、原有股权不变,债务人继续经营

  该种模式是指,保持债务人原来的股权结构不变,由债务人通过持续经营的获得的利润偿还破产债权。主要适用于那些经营利润好,而且生产经营的核心资产未被抵押或者抵押权人同意暂缓行使抵押权因而不影响持续经营的企业。

  2、债转股,调整债务人股权结构,以实现债务人减债偿还的目的

  债务人的原出资人将其股权无偿(或者低价)转给选择债转股的债权人。采用该种模式,有利于减少用于偿还普通债权人所需的现金,使重整期间的生产经营资金更加充裕,重整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3、引进战略投资人

  该种方案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对债务人进行投资,由战略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该种方案适用于能寻找到对债务人所在行业有投资意向且有相应资金能力的投资方。

  4、剥离盈利前景差、竞争力弱的业务,保留盈利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业务

  很多企业之所以破产,是因为行业扩张过快。对于该类企业,必须在重整程序中,通过出售资产、股权等方式剥离高投入、低产出乃至亏损的业务,获取现金流用于保留发展前景好的业务。

  5、原股东筹资偿还债务,债务人股权酌情调整

  该种方式通过股东出资,按照预定的清偿率提供现金流清偿债务,使重整后的债务人摆脱债务危机,走上正常生产经营的轨道。

  6、限制性行业的重整模式

  对于银行、航空、出版等国家实行管制的行业,该企业的许可证本来就是企业最大的财富。一旦债务人被他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必须团结起来,通过债转股或者引进战略投资人等方式保留资质及资格,以实现债务人的重生,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应当支付的职工补偿除了拖欠的职工工资,还有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分配比例如何调整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要进行相关的破产程序时,要根据占资比例或者是重要程度分配相关的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网站专业律师。

  网站声明:本文“破产分配比例如何调整”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都是有股东的,如果公司破产肯定也会影响到股东的利益。那么,问题来了,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破产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  一、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企业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破产企业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核心内容:企业破产不仅涉及到企业的一般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而且涉及与破产企业订立合同相对人的利益。破产法将履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赋予破产清算组,且这一权利为单方面权利,然而,法律既未规定决定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条件或标准,又未给合同相对人以申辩的权利,甚至未授予法院以裁量权。在本文中,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将为您介绍破...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企业在申请破产的时候,此时就需要有一个专门的管理人来对企业的相关事项做出处理的,我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管理人也是可以获得一定报酬的,接下来就由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的相关内容。  一、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各国存在三种立法例:  1、法院指定管理人  ...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论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之构建 论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之构建

      核心内容:破产管理人是否要有一个报酬基金,在这个问题里面有些专家就提出了这个制度构建的问题。那么能否构建成功呢?有什么其它看法呢?下文法律知识网小编将和您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以下简称"《报酬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报酬根据...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的三种基本形式 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的三种基本形式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其执行职务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破产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关系到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因此,各国破产法都非常重视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就监督机制的具体内容而言,尽管各国破产立法的规定各不相同,但总的说来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内部监督。这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实施后管理人制度凸显五大难题 实施后管理人制度凸显五大难题

      去年开始实施的新的企业破产法代替了过去试行了20多年的旧破产法。在新破产法中引入了国际上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并在第三章对这一制度作了专门的规范。管理人贯穿于破产程序的全过程,并在独立性、专业性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优势,是新破产法的一大创新。但是,管理人制度在实践中还是出现了一些缺陷——主要集中在管理人定位...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 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

      当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宣告破产后,按一定的优先程序清偿债务,那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接下来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  公司在破产清算期间,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对破产公司进行处罚。...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里是需要的,这个破产管理人怎么确定,方式无外乎两种。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采用的是按标...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国家破产”不过是黑色幽默 “国家破产”不过是黑色幽默

      前天起,国内多家财经报纸,纷纷报道全球金融危机已把多个国家拖入"国家破产"的边缘。其中,北欧小国冰岛首当其冲,巴基斯坦摇摇欲坠,韩国有可能步其后尘。全球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近日发布评级报告(警告),面临"国家破产"边缘的国家还有一长串。昨日中午笔者与朋友聊及此话题,把其视作黑色幽默。  冰岛人口区区32万,不及长三角地...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的主体条件 破产管理人的主体条件

      核心内容:破产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下面由法律知识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关注...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