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知识 > 破产法 > 破产管理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分析

破产管理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分析

破产法 2022-09-22 15:26:48283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1193个文字,大小约为6KB,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导读】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由于法律规定得不很明确,导致社会公众(包括部分司法人员)对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产生了认识上的偏差和分歧,尤其是在与破产企业相关的一些诉讼中如何确定破产企业管理人之诉讼主体资格便成为我们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在涉及破产企业的诉讼中,有法院直接把破产企业管理人列为诉讼当事人(如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济民五初字第5号判决认为:山东祥酒厂已经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指定的清算组作为破产管理人,依法有权参加诉讼并承继相关权利。),也有的法院立破产企业为当事人(如我与武律师办理的案件)。显然,法律的理论和法律的实践出现了矛盾和冲突。

  基于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清算的法律实践中,破产企业管理人拥有公章,直接以自己作为独立机构的名义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催收债务、对外签订让破产企业承担法律义务的合同、向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分配财产或提起有关民事诉讼等。显然,这等于将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放到了与破产企业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相等同的位置;而且,从形式上看,破产企业管理人作为一个独立机构或组织在主体资格方面已完全替代了破产企业本身。

  从法理上讲,企业进入破产宣告程序后,破产企业的法人资格在清算结束前并没有终止或消灭,其仍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尽管破产企业法人的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是破产企业管理人,但管理人从事民事活动(如催收债权或承认债务)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却由破产企业来承担。这时的管理人行使的职能类似于企业破产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等企业内部机构行使的职能。在企业破产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等机构从事对企业债权进行清收、对企业债务进行确认、对外签订合同等民事行为肯定要以企业的名义进行,那么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从事上述行为也应当以破产企业的名义进行并且破产法明文规定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如管理人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不符合代表诉讼的条件。因为破产企业清算组从事民事活动或提起诉讼不应当是为了管理人自身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受到损害而为之,而只能是为完成破产清算事宜为之。

  从诉讼法角度讲,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破产企业管理人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既不属于法人诉讼,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范畴。因为,按照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作为诉讼主体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显然,破产企业管理人尽管有相应的人员组成,但却没有独立的财产,无法以自身能力对外承担法律上的财产责任。所以,破产企业管理人不应被理解为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

  综上所述,破产企业管理人不应是一个离开破产企业而独立存在的组织或机构,它属于破产企业内部的特殊表意机关(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破产企业管理人成员若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渎职违法有损害破产企业债权人利益、破产企业职工利益、国家利益或破产企业股东利益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由管理人成员个人承担。破产企业管理人没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对外不应具有民事主体法律资格,若需对外签约或诉讼,不能以自己名义而应当以被破产企业名义组织实施进行。

  网站声明:本文“破产管理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分析”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都是有股东的,如果公司破产肯定也会影响到股东的利益。那么,问题来了,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破产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  一、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企业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破产企业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核心内容:企业破产不仅涉及到企业的一般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而且涉及与破产企业订立合同相对人的利益。破产法将履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赋予破产清算组,且这一权利为单方面权利,然而,法律既未规定决定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条件或标准,又未给合同相对人以申辩的权利,甚至未授予法院以裁量权。在本文中,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将为您介绍破...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企业在申请破产的时候,此时就需要有一个专门的管理人来对企业的相关事项做出处理的,我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管理人也是可以获得一定报酬的,接下来就由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的相关内容。  一、破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各国存在三种立法例:  1、法院指定管理人  ...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论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之构建 论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之构建

      核心内容:破产管理人是否要有一个报酬基金,在这个问题里面有些专家就提出了这个制度构建的问题。那么能否构建成功呢?有什么其它看法呢?下文法律知识网小编将和您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以下简称"《报酬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报酬根据...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的三种基本形式 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的三种基本形式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其执行职务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破产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关系到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因此,各国破产法都非常重视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就监督机制的具体内容而言,尽管各国破产立法的规定各不相同,但总的说来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内部监督。这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实施后管理人制度凸显五大难题 实施后管理人制度凸显五大难题

      去年开始实施的新的企业破产法代替了过去试行了20多年的旧破产法。在新破产法中引入了国际上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并在第三章对这一制度作了专门的规范。管理人贯穿于破产程序的全过程,并在独立性、专业性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优势,是新破产法的一大创新。但是,管理人制度在实践中还是出现了一些缺陷——主要集中在管理人定位...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 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

      当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宣告破产后,按一定的优先程序清偿债务,那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接下来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  公司在破产清算期间,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对破产公司进行处罚。...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里是需要的,这个破产管理人怎么确定,方式无外乎两种。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采用的是按标...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国家破产”不过是黑色幽默 “国家破产”不过是黑色幽默

      前天起,国内多家财经报纸,纷纷报道全球金融危机已把多个国家拖入"国家破产"的边缘。其中,北欧小国冰岛首当其冲,巴基斯坦摇摇欲坠,韩国有可能步其后尘。全球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近日发布评级报告(警告),面临"国家破产"边缘的国家还有一长串。昨日中午笔者与朋友聊及此话题,把其视作黑色幽默。  冰岛人口区区32万,不及长三角地...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破产管理人的主体条件 破产管理人的主体条件

      核心内容:破产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下面由法律知识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关注...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