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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如何区分?

劳动法 2021-07-23 21:33:00114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685个文字,大小约为4KB,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导读】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如何区分?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应当自双方办理了离职手续进行区分和认定,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如何区分?

  一、 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如何区分?

  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应当自双方办理了离职手续进行区分和认定,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或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后,因单位业务繁忙,双方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应视为当事双方续订了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是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处理的,所以解除劳动关系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但如果涉及到造成了劳动关系的矛盾和纠纷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判决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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