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大货车拐弯碾压电动车怎么责任划分?

大货车拐弯碾压电动车怎么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 2021-07-09 21:31:00227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1454个文字,大小约为7KB,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导读】一、大货车拐弯碾压电动车怎么责任划分?大货车拐弯碾压电动车需要结合大货车、电动车驾驶人是否有过错来划分责任。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大货车拐弯碾压电动车怎么责任划分?

  一、大货车拐弯碾压电动车怎么责任划分?

  大货车拐弯碾压电动车需要结合大货车、电动车驾驶人是否有过错来划分责任。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需要遵守的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六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第六十六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六十八条由于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无法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第六十九条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

  (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

  第七十条对尚未查明身份的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中予以注明,待身份信息查明以后,制作书面补充说明送达各方当事人。

  对于那些以经被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的交通事故,需要交警经过认定之后确定具体谁是造成事故的责任方。事故当事人在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若是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网站声明:本文“大货车拐弯碾压电动车怎么责任划分?”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一般火车开车前多久可以退票 一般火车开车前多久可以退票

      一、一般火车开车前多久可以退票?  1、未取出纸质火车票乘客在不晚于开车前2小时都是可以在官网上办理退票的;取出纸质火车票的乘客只能到火车站窗口,携带与车票一致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退票手续,代售点是无法办理退票或改签业务的。  2、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开车前的其他列车,;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交通事故公了和私了有什么区别 交通事故公了和私了有什么区别

      1、现场处理方式不同;  “私了”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或对责任确定看法不一致,可保留现场报警,等警察介入。“公了”事故时,只要警察认为事故事实清楚并已确定了责任,就必须撤除现场,即使当事人不同意撤除,警察也可以强制撤除。  2、赔偿处理方式不同;  “私了”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可以就赔偿问题“讨价还价”。“公了...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电动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的? 电动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的?

      一、无证驾驶电动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按无证驾驶处罚的。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能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九...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 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

      一、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  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造成事故发生的公民来偿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交通事故车子不让开要拖走是合法的吗? 交通事故车子不让开要拖走是合法的吗?

      一、交通事故车子不让开要拖走是合法的吗?  交通事故车子不让开要拖走一般是合法的,具体是否合法由交警是否有合法的拖走理由来确定,若是以采集证据为由,是可以拖走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2020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0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因交通事故致亡,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医疗费。赔偿项目如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通常依据实际发生的原则确定赔偿金额,没有固定的计算标准和公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诽谤罪对方想私了可以吗? 诽谤罪对方想私了可以吗?

      一、诽谤罪对方想私了可以吗?  诽谤罪未造成刑事责任的可以私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重要区别在于绝大多数刑事案件一旦由侦查机关(公安或者检察院)立案,则报案人(或者受害人)既不能私自撤案,也不能私下和解、私了。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但是,按照法律可以由当事人意志私了的,只有自诉案件以及未达到重伤的故意...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交通事故和解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和解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协议书  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经过:___年_月_日,发生了___驾驶___车辆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驾驶___(车牌号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路...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一、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1、出车祸对方全责的要立即报警,并要求对方赔偿,全责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互碰责任书,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  3、定损中心...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摩托车年检新规2021年新规定是什么? 摩托车年检新规2021年新规定是什么?

      一、摩托车年检新规定是什么?  摩拖车检验将实行全国通检,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将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以减轻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