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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什么时候算的

已解决 来自网友法律知识网的提问 提问时间:2021-11-25 20:43:20 预览次数:198

最佳答案普法网53678位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什么时候算的

  律师解答: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税费按照转让后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金额后的增值税计算。

相关法规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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