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问答 > 福建省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福建省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已解决 来自网友法律知识网的提问 提问时间:2021-10-18 21:32:40 预览次数:111

最佳答案普法网53678位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问:福建省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的15日符合本条例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产假从158日延长到180日,男性照顾假期为15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支付,不影响晋升。女性怀孕,生育哺乳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可以得到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规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其他人还看了: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