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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

已解决 来自网友草莓不美*的提问 提问时间:2021-07-27 20:08:20 预览次数:199

最佳答案普法网53678位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问: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

  律师解答:

  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是什么?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立案审查制的定义

  立案审查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以及管辖权等。

  (二)立案登记制的定义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三)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

  1、诉讼起点不同。立案审查制下,诉讼起点是法院决定立案时。立案登记制下,诉状提交给法院时,诉讼就开始了。

  2、立案条件不同。立案审查制下,各级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

  3、对当事人起诉权的保障不同。立案登记制下,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权,体现了对当事人起诉权的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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