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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事律师-手机情爱短信与婚外情认定的关系

民法 2022-01-27 17:20:0111互联网民事问答本文有505个文字,大小约为3KB,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导读】手机情爱短信与婚外情认定的关系去年五一长假刚过,王先生手举“缴获”的手机,径直来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口口声声说手机能证实妻子李某红杏出墙。原来,五一晚上,王先生闲来无事,坐在自家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突然,一

手机情爱短信与婚外情认定的关系

去年五一长假刚过,王先生手举“缴获”的手机,径直来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口口声声说手机能证实妻子李某红杏出墙。

原来,五一晚上,王先生闲来无事,坐在自家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突然,一阵手机短信铃声响起来,王先生一看是妻子放在茶几上的红色手机发出的,当时李某正巧在厕所方便,王先生不知怎么,突然灵机一动,顺手抄起手机,翻开短信,吓了王先生一跳,原来是一条情爱短信,从短信内容看,发送短信的人与李某的关系非同一般。

再翻阅以往的短信,王先生发现手机内储存着好几条情爱短信,而且都是同一个手机号码发出的。李某方便出来,王先生递上手机,问起原由,李某说是单位一个女孩子开的玩笑,不必当真。王先生晚上辗转反侧,夜不成寐,想起电影《手机》中的情节,于是悄悄起身,拿起李某的手机,按照短信发出的手机号码,电话打过去,接听的是一个带着睡意的男声。王先生据此认定妻子李某有外遇,立即把熟睡的李某推醒,双方吵闹混成一团。

在法庭上,李某大呼冤枉,不承认自己有外遇,也不同意离婚。对手机短信内容,解释说是男同事开玩笑过了头,自己因为不会使用短信功能,所以该短信内容没有删除。同时,不希望男同事出庭做证,怕事情张扬出去,自己在同事中无法做人。

手机短信作为电子通信形式,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方式,已被社会公众广泛应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因为手机短信引发的纠纷,特别是婚姻情感纠纷,近来并不鲜见。但是,手机短信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其证据效力相对较弱。因为手机号码完全可能被人误发或恶作剧,仅凭几条情爱短信,并不能说明妻子红杏出墙,除非王先生能有其他证据佐证。法院最终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虽然手机短信不能直接证实过错责任,但情爱短信内容使得王先生产生背叛感,双方的矛盾由此埋下伏笔。小小短信,弄不好,会搅乱平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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